广州市优厚阿勒锦贸易公司
  • 招商项目名称:广州市优厚阿勒锦贸易公司
  • 招商开始时间:2010-01-06
  • 招商时限长度:30
A.LerGin品牌出自枫叶的故乡——加拿大,是一个拥有广泛支持者的国际知名服装品牌。

  A.LerGin总部现设立于加拿大。于1998年3月1日进入中国,在中国广州设立中国及亚太地区的总代理公司,并开展连锁经营,由加拿大阿勒锦公司董事长Marc Wang先生致力于亚太及中国地区的推广、销售和服务。目前在中国拥有五家分公司、160多家专柜/专卖店。截至2007年8月,销售网络遍及除港澳台、西藏之外的中国所有省份、直辖市。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阿勒锦公司以建立具有现代化意识、锐意创新的管理体系,发展特许加盟连锁零售营销网络为核心的战略思想;坚持“创一流品牌、建一流零售店”为核心的战略发展目标,A.LerGin注重将企业文化融入服饰设计的品牌理念,成就了“A.LerGin”作为中国女装(国际名品)新生派的代表,被中国商品调查监测中心评为“中国市场认可十佳品牌”。

  A.LerGin高级女装是为25-45岁,高收入、高素质、自信的成熟事业型女性而设计;品牌强调整体设计,成熟而不固执,时尚而不张扬,以全面的搭配来完成整体的效果。产品除服装外,还有鞋、帽、手袋、围巾和首饰等配件。每一系列的服装都剪裁精细、率真演绎,服装风格明快、造型优雅、实用性强,可系列搭配也可单品随意组合。

  2005年秋,阿勒锦旗下女装品牌“欧也oye”也火热上市,为实施公司多品牌战略,相继完成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同时阿勒锦也遵循二十一世纪企业品牌发展趋势与战略联盟的现代营销模式,继续实行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战略,精心培育分销机构;奉行“营造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环境”原则,采用因地制宜的市场策略来实现“阿勒锦”品牌的大飞跃。
面谈
授权与经营
1.甲乙双方在达成协议签署合同后,须在一个月内按合约约定的销售场所展开经营活动;
2.乙方申请阿勒锦品牌区域经营权获得批准后,签署本合约时须向甲方交纳加盟保证金人民币伍-----叁万元整。加盟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企划、宣传促销等专项款,此款不予退还。
3.甲方授权乙方经营期限为壹年;
4.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如乙方有意在区域外经营阿勒锦品牌业务,须在获得甲方认可并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后方可进行。

选址与装修
1.乙方专卖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酒店(四星级以上)、大型商场专柜营业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经营的店铺之合法性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专卖店或专柜须按甲方所指定要求及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装修,以符合阿勒锦品牌店铺形象一贯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的工程物料(非赠品),乙方须按甲方规定配置及支付相关费用。

订货及付款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双方同意采取经销方式;
2.甲方在授权期内将每年安排以“春夏”、“秋冬”为主题的定货会,供乙方订货。乙方在确定所订款式数量后,须在七天内交付30%的订金,另70%货款,将以分期分批发货的形式交付,款到发货;
3.乙方追加货品一律先付款后发货,并且追加补货的产品不退不换。

货品调换事宜
1.乙方可享有当季订货总金额20%的调换比例(质量问题除外),买断产品不享有调、退、换的权利; 2.所有可换货产品的调换必须在当季完成。

品牌广告宣传
1.甲方承诺将定期提供全国性的品牌形象广告宣传,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活动;
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不定期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全国性及区域性的促销活动并利用甲方提供的各种免费宣传广告用品,主动做好本区域的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经营区域如需使用阿勒锦品牌商标或图案作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首先征得甲方书面批转后方可使用;
4.甲方每季将免费提供广告宣传画一张以及包装纸、手提袋、报纸、杂志、品牌画册等。

销售返利
1.甲方将在乙方经营年度末给予乙方年终销售范返利奖励;
2.年终返利以乙方经营年度内实际销售地区分别核算(不累计);
3.乙方如获续约,则销售返利以货品形式返还。如乙方终止经营则以现金形式与加盟保证金同时返还。

合法公民
全国以下地区,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山东省, 辽宁省, 吉林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陕西省, 河南省, 湖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青海省, 甘肃省, 内蒙古, 江苏省, 海南省, 宁夏, 香港, 台湾省, 新疆, 澳门, 上海市, 广东省, 西藏, 黑龙江, 湖南省, 广西
广州市优厚阿勒锦贸易公司
广州市优厚阿勒锦贸易公司
联系人姓名: 阿勒锦
联系人电话: 02081252676
联系人传真: 02081252069
联系人邮箱: alerginit@163.com
联系人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97号自编号6号5层A区